上海闵行区饭价(上海闵行区米饭)
3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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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闵行区换驾驶证的地方在车辆管理所二分所,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换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
2、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时,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3、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请至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转入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车管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驾驶人体检证明是指申请人身体健康符合驾驶员健康要求,一般要求去地市级人民医院体检科做专项健康体检,身体合格的可以拿到体检合格表;申请人凭身份件或居住证在发证地或外地车管所申请办理驾证审验、换证、补证,申请驾证换证。
准备材料:驾驶人身份件、驾证、县级以上医院的驾驶员健康体检表合格或去车管所内体检也可以。
当事人持有大型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年审驾驶证时候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驾驶证,身体健康证明,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在上海的居住证,到上海闵行区车管所申请办理驾驶证审核手续。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现在不用去莘庄了,去哈密路的一分所就可以了,长宁区的话,从仙霞路转到哈密路往南开或者从虹桥路转到哈密路往北开,一路都有指示牌的很好找体检、牌照、换证,一条龙服务一定要带身份证原件
闵行区换驾驶证的地方在车辆管理所二分所,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换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
2、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时,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3、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请至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转入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上海-有效期满换证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闵行)
地址: 沁春路179号3号门8号楼
联系方式: 电话:驾驶证审验:28954283 核发(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8954296、28954240; 传真:64924849 邮编:20110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17:00
2、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
地址: 沪南公路2638号
联系方式: 电话: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58123456*54855;机动车登记:58123456*各窗口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审批:58123456*54912 传真: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58121196安装警报器、标志灯
办理时间: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周一至周六9:00-17:00;机动车登记: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六只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审批:周一至周五9:00-17:00
3、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地址: 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联系方式: 12345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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